一、总统府暨府辖机关
1.总 统 府 (1948.5—1949.10)
1948年3月29日至5月1日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行宪国大”,中心议题是按照《中华民国宪法》选举总统,实行总统制。4月19日,国民大会举行第十三次大会,蒋中正当选为中华民国行宪后第一位总统,4月29日李宗仁当选为副总统。5月20日,蒋中正、李宗仁就任正、副总统职,国民政府遂改组为总统府,仍实行五院制。
1948年5月1日国民政府公布制定《中华民国总统府组织法》,定于5月20日起施行。总统府内设资政、参议各若干人; 秘书长、副秘书长、参军长各1人,以及秘书、参军、参事、编审、典玺官等; 设6个局及机要、侍卫2室。总统府直辖机构有稽勋委员会、国策顾问委员会 ...... (共392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