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南京国民政府中央职官志四
(一) 国民政府委员会暨直辖机关
(1947.4—1948.5)
1947年3月国民党六届三中全会宣称在由训政到实施宪政期间将成立过渡政府。3月26日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修改“国民政府组织法”,增设副主席1人,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1947年4月17日,在国防最高委员会和国民党中常会联席会议上,蒋中正选任了国民政府委员和五院院长,次日国民政府公布了国民政府委员和五院院长名单,正式宣布改组政府。29名国府委员中,国民党占17人,青年党4人,民社党4人,社会贤达4人,从而标榜建立了“多党政治”并“还政于民”。4月23日改组后的国民政府委员会召开首次会议,通过行政院人选和施政方针, ...... (共2597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