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暨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
1.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1925.7—1926.12)
军事委员会与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是国民政府军政时期的重要机关。1925年7月5日,国民政府公布了第一个《军事委员会组织法》,确定“以党建军”、“以党治军”的原则,规定军事委员会“受中国国民党之指导及监督,管理统帅国民政府所辖境内海陆军、航空队及一切关于军事各机关”。采委员集体领导制,设委员若干人,推选1人为主席。军事委员会下设秘书厅、参谋团、政治训练部、海军局、航空局、军需局、兵工厂等机构。
军事委员会委员
汪兆铭 胡汉民 伍朝枢 廖仲恺 朱培德 谭延闿 许崇智 蒋中正
(以上均为1925.7.6.任)
李宗仁(1926.3.19.任) 黄绍竑(1926.3.19.任) ...... (共177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