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加强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1] 93号) 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加强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 “收支两条线” 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必须按照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
中央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或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款和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 (共331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