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监察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 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严格控制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既是加强预算管理、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强化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力量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切实解决银行账户过多过滥和账外设账、私设 “小金库” 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 ...... (共385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