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词典 > 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

一、地方军政民政主官总表

1.各省区军政民政主官(1912.3~1928.6)

职官

省区军政 主官

(都督、将军、督军、督理、督办)民政 主官

(民政长、巡按使、省长)直隶省都督

张锡銮(1912.3.15.署)

冯国璋(1912.9.8.任)

赵秉钧(1913.12.16.署;1914.2.27.死)

朱家宝(1914.2.27.署)

将军

朱家宝(1914.6.30.改任)

督军

朱家宝(1916.7.6.改任)

曹锟(1916.9.16.任;1917.7.8.复任;

1920.7.9.革职留任;1923.10.22.免)

杨以德(1922.4.12.代)

王承斌(1923.10.22.任;1924.11.11.免)

督办

卢永祥(1924.12.3.改任)

李景林(1924.12.11.署)

孙岳(1925.12.25.任)

褚玉璞(1926.3.21.署;1927.8.11.任)民政长

张锡銮(1912.3.15.兼)

冯国璋(1912.9.8.兼;12.16.免;1913.

1.10.兼)

刘若曾(1913.7.17.署)

赵秉钧(1914.2.19.兼署)

朱家宝(1914.2.27.兼署)

巡按使

朱家宝(1914.5.23.改任 ......     (共19009字)    [阅读本文]>>

其他相关分类

推荐内容

  • 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

    一、南京临时政府中央职官

    根据1911年12月2日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决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和1912年1月2日《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之规定,中华民国仿美利坚合众国政体,采行总统制。不设国务总理,由大总统实

    6014字 96
  • 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

    八、附录

    1.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中央机构建制表(1912.3—1928.6)中央机构建制表一(1912.3—1914.5)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依《临时约法》组建中央政府,实行责任内阁制。中

    28489字 39
  • 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

    四、蒙古西藏地区职官分志

    外蒙古与西藏地区自古就是中国之领土。在清代列于“藩属”,推行与内地行省不同的官制。即采行中央派遣官吏与地方自治官吏并行的双轨制统治。民国之后,基本沿袭前制,只是在官称上略有变动。中央派遣官吏,又称“特派

    13572字 79
  • 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

    六、地方职官附录

    1.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省(特区)道行政区划表(1912.3—1928.6)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之地方区划,基本沿袭清末旧制。全国划分为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

    4370字 41
  • 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

    四、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

    1923年2月21日,孙中山由沪返粤,于3月2日在广州组成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以大元帅名义统率各军。大元帅下设总参议、参谋长、参谋处、秘书处、参军处、法制局、审计局、会计司、庶务司(旋归并会计司)及外交

    19946字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