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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北京政府其他中央职官

北京政府中央机关除府(总统府) 、院(国务院) 暨各部、司外,还置设一些其他中央机构,隶属或附设于府、院、部之下。本目摘其重要者分为中央司法机关、京师卫戍暨警察机关、中央各部属机关及驻外使署机关等四类,予以撰录。

1.中央司法检察机关(1912.5—1928.6)

大理院(1912.5~1928.6)

大理院成立于1912年5月,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1919年5月29日与翌年12月7日两次颁布《大理院办事章程》。设院长1人 (特任) ,总理全院事务。下置书记厅及总务、民刑事两处,设书记官长1人、民事、刑事若干庭。大理院采合议制,以推事5人组成合议庭。

院长 许世英(1912.5.18.任) 章宗祥(1912.7.26.任) 董康(1914.2.20.署;8.1.任) ......     (共7471字)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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