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华民国军政府时期中央职官
1926年12月1日,张作霖在天津就任安国军总司令职。翌年6月18日改称安国军大元帅(即陆海军大元帅) ,同时公布《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令》 ,建立军政府。
军政府不设任何代议机关或民意机关,由大元帅总揽陆海军全权,在军事期间代表中华民国行使统治权。大元帅下置国务院,以国务员组成,辅佐大元帅处理政务。国务员包括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由大元帅任免,内阁制名存实亡。依《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令》 ,原将军府明令裁撤; 1927年7月12日公布《国务院官制》,将参谋本部与航空署并入军事部,府院建制均有重大变动,以确立军事独裁政治体制。
1928年5月,国民革命军二次北伐,兵进冀鲁 ...... (共460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