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经贸委 国家计委 审计署 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公布第二批取消的各种基金(附加 收费) 项目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 (中发 [1997] 14号,以下简称《决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审核批准,并请示国务院领导同意,决定公布第二批取消的各种基金(包括附加、收费,下同) 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公布取消的各种基金项目,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未按国家规定报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越权设立或不合理应予以取消的各种基金,共计147项 (具体项目详见 ...... (共516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