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舉通借字證:
漢鄭玄説:“其始書之也,倉卒無字,或以音類比方,假借爲之,趣於近之而已。受之者非一邦之人,其鄉同言異,字同音異,於茲遂生輕重訛謬矣。”(唐張守節《史記正義·論音例》引。陸德明《經典釋文·序録·條例》亦引此文。)
按這就是通借字的由來,也就是後世所謂音近錯别字。漢許慎《説文解字·敍》所述六書中的假借字,大部分也就是這種通借字。不過託事爲主的假借字,後人稱它爲引申(也包括轉註字);依聲爲主的假借字,後人稱它爲通借(一稱通假)。我們憑借通借字(如經傳異文等)可以考見古今聲紐分合通轉之跡。
以下諸例,就可爲古舌根音與舌尖音互相通轉之證。
1.《周禮·天官·凌 ...... (共1012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