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
指公民对个人私生活事务保密的权利。就其与新闻工作的关系而言,它指新闻报道不能涉及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事务,不能侵犯个人生活的安宁,引起他们精神上的痛苦和不安。涉及私人事务,即未经本人允许,公开其形象、姓名、财产、经历、活动、身体健康状况、私人信件、日记、家庭关系和隐私等等。对隐私的要求可以追溯到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和1791年美国《权利法案》。1868年,法国立法团通过的一项法案曾规定:“凡期刊发表有关私生活事宜,均为违法行为并罚款500法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720页)1903年,美国纽约州的立法对不得侵犯隐私权作了更为详尽的规定。1974年, ...... (共69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