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一届国会
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于1913年4月8日正式在北京成立。此届国会前后存在12年,几遭解散,几经恢复,共开三期常会。1917年8月至1922年6月在广州建立的“非常国会”(“护法国会”)是第一届国会的继续。1922年10月,“非常国会”的“民八议员”与第二期常会没有南下的“民六议员”,举行了第三期常会。1924年11月24日,段祺瑞临时执政府建立后,第一届国会终遭解散。
1.第一届国会第一期常会 (1913.4—1914.1)
1913年4月8日成立于北京,参议院议员274人,众议院议员596人。11月13日被迫中止议事; 翌年1月10日,袁世凯下令解散。
①参 议院
议长 张继
副议长 王正廷
参议院议员
直隶 王法勤 郝濯 宋桢 王试功 王观 ...... (共1535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