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袁世凯统治后期中央职官
1914年1月10日,袁世凯解散国会; 5月1日公布《中华民国约法》(即“新约法”),废止《临时约法》与《国务院官制》。是月3日公布《大总统府政事堂组织令》,于总统府内置设政事堂,取消国务院与国务总理,废弃责任内阁制,确立个人独裁的总统集权制政治体制。
依“新约法”第39条规定,“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1人赞襄之”,大总统集国家元首与内阁职权于一身,并凌架于立法机关之上。相当于国会的立法院和议决宪法的国民会议均由大总统召集和解散之。据是年12月29日公布的《修正大总统选举法》之规定,大总统任期延至10年,且可连选连任,下届总统候选人也要由袁提名推荐,成 ...... (共953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