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南京临时政府地方职官
南京临时政府各省地方政权机关为辛亥革命后创立之军政府(都督府)。置都督一人掌理全省军民两政,府内置设各部、院、局、处机构,全国仍无统一建制。1912年2月4日,临时政府因中央行政机关称“部” ,电令各省都督府之“部”一律改称为司从新厘定,以昭化一; 2月19日电令各省裁撤军政分府,都督府内设司令部,专管军事;民、财两政悉由地方官主持,以倡 “军民分治”。
南京临时政府之辖区,包括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陕西、山西等十五省区。在山东、河南、河北、甘肃、新疆以及东三省,虽曾建立过军政府,但均属临时性的 ...... (共489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