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词典 > 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

第二部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

1911年12月29日,十七省都督府代表会依《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于南京举行就任宣誓典礼,3日成立临时中央政府,宣告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正式诞生,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从此结束。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定都南京(简称南京临时政府) ,以五色旗为国旗,以1912年1月1日 (辛亥年11月13日) 为民国纪元。是月28日成立临时参议院; 3月颁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据南北议和协议,2月15日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 4月1日孙中山辞职,政府北迁,置留守府于南京 ......     (共265字)    [阅读本文]>>

其他相关分类

推荐内容

  • 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

    一、南京临时政府中央职官

    根据1911年12月2日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决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和1912年1月2日《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之规定,中华民国仿美利坚合众国政体,采行总统制。不设国务总理,由大总统实

    6014字 96
  • 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

    八、附录

    1.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中央机构建制表(1912.3—1928.6)中央机构建制表一(1912.3—1914.5)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依《临时约法》组建中央政府,实行责任内阁制。中

    28489字 38
  • 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

    四、蒙古西藏地区职官分志

    外蒙古与西藏地区自古就是中国之领土。在清代列于“藩属”,推行与内地行省不同的官制。即采行中央派遣官吏与地方自治官吏并行的双轨制统治。民国之后,基本沿袭前制,只是在官称上略有变动。中央派遣官吏,又称“特派

    13572字 77
  • 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

    六、地方职官附录

    1.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省(特区)道行政区划表(1912.3—1928.6)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之地方区划,基本沿袭清末旧制。全国划分为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

    4370字 40
  • 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

    四、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

    1923年2月21日,孙中山由沪返粤,于3月2日在广州组成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以大元帅名义统率各军。大元帅下设总参议、参谋长、参谋处、秘书处、参军处、法制局、审计局、会计司、庶务司(旋归并会计司)及外交

    19946字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