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荣春卖田契
立永卖契
荣春今因乏用,情愿将祖父遗下新担田壹处,土坐和尚地下。田计壹坵,粮计壹亩零,其四址:东至朝风并出业人田,南至荣应并出业人田,西至出业人并望德田,北至昌茂厂基,具立四址分明,情愿出卖与坤山为业,三面议开,田价钱五拾八千文正,其钱当日随契收足,自卖之后,任从出钱人管业布种收花,中间并无房亲伯叔兄弟争执等事,此系两想(相)情愿,各无异言,恐后无凭,立此卖契为照。
再批:其粮日后升科行粮。
又批:桕树贰株亦卖在内并照。
道光拾贰年十一月 日立永卖契荣春押。
见中 周云押。
中 秀林押。
代字 有佩押。
按:此系卖田契。契文今存两份,一份 ...... (共60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