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有卖田契
立永卖契
克有今因钱粮无办,情愿将祖父遗下民田壹处,土坐秧田畈,田计壹坵,量(按:该处“量”为“粮”的别字)计贰分零。其四址:东至允智田堪(“堪”同“坎”),西至施恩田,南至祖有田,北至戴康田为界,俱立四址分明,情愿出卖与坤山为业,三面议开,田价钱捌千六百文正,其钱当日随契收足,自卖之后,任从出钱人管业布种收花,中间并无房亲争执等事,此系两想(相)情愿,各无番(按:该处“番悔”的“番”字应为“翻”的别字)悔,恐后无凭,立此永远卖契存照。
再批:其粮照号开割过户输粮并照。
道光八年十二月 日立永卖契克有押。
见中 殿新押。
代笔 安全押。
按:此系卖 ...... (共62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