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门岳氏卖田契
立永卖契
毛门岳氏,今因钱粮无办,情愿将夫自置民田壹处,坐落土名溪中杨(该处的“杨”为“央”的别字),田计壹坵,粮计壹亩零。其田四址:东至懋载田,南至孝道并岳孝田,西至溪,北至出业人田为界,具立四址分明。其田情愿出卖与坤山为业。三面议开,田价钱伍拾千文正,其钱当日随契收足。自卖之后,任从出钱人管业,并无伯叔子侄争执等事,此系两想(按:该处的“想”为“相”字的别字)情愿,各无异言,恐后无凭,立此永卖契存照。
再批:其粮日后升科行粮并照。
大清道光六年十贰月 日立永卖契毛门岳氏押。
同侄 吴德押。
中 孝道押。
见中 更华押。
代笔 安和押。
按:此系 ...... (共63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