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有佩卖田契
立永卖契
有佩今因乏用,情愿将祖父遗下分授民田壹处,土坐方下畈,田计壹坵。又自置民田壹坵,共计粮壹亩零。其四址:里至万善庵并仁香更田,外至王姓田,上至烂沙坑更田,下至西房更田为界,具立四址分明,情愿出卖与坤山为业,三面议明,钱价钱四拾千〇五百文正。其钱当日随契收足,自卖之后,任从出钱人管业布种收花,中间并无房亲兄弟子侄争执等事,此系两想(相)情愿,各无异言,恐后无凭,立此永卖契为照。
再批:其粮照号开割过户输粮并照。
道光拾壹年十二月 日立永卖契有佩押。
见弟 向明押。
代笔 文锐押。
按:此系卖田契。契文今存两份,一份为正契,一份为存底契 ...... (共57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