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新卖田契
立永卖契
殿新今因钱粮无办,情愿将祖父遗下分授民田壹处,土坐秧田畈,田计壹坵,量计贰分零。其田四址:东至荣彰田,南至润珠田,西至水沟,北至安法田为界,俱立四址分明。其田情愿出卖与坤山为业,三面议开,田价钱八千四百文正。其钱当日随契收足。自卖之后,任从出钱人管业布种收花,中间并无房亲争执等事,此系两相情愿,各无异言,恐后无凭,立此永卖契为照。
再批:其粮照号开割过户输粮并照。
道光拾壹年十月 日立永卖契殿新押。
见弟 昌法押。
见中 文锐押。
代笔 起森押。
按:此系卖田契。契文今存两份,一份为正契,一份为存底契。两契内容基本一致,仅有表述上 ...... (共54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