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
中国书法理论的重要范畴。通常指书家的主观意识在书法创作中的表现;或是通过书法作品所表达的意义、思想内容和审美意境等,即创作主体流露于整幅作品之间的一种气质、风度及精神境界。意在中国书论里,具有三方面意义:(1)书家主观的意,指书家创作过程上的情感、构思、愿望和精神境界等,如情意、心意、立意、随意、意气等。首先把“立意”即构思作为书法创作的根本前提。晋代卫铄《笔阵图》云: “若执笔近而不能紧者,心手不齐,意后笔前者败,若执笔远而急,意前笔后者胜。”晋代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云: “夫欲书者,先干研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 ...... (共155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