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
中国书法理论的重要范畴。指书家的思想、意志、情趣、追求,属心理结构中的理性因素,与感性因素的“情”相关而有别。作为心理结构中的理性与感性两种因素,志与情有其统一的一面。汉代许慎《说文解字》云:“志,意也。”“意,志也。”志意二字互训,志意相通。一般言“志”即是“意”,相当于“思想”,主张“志”者,偏重于书家创作时的观点态度和意志。强调书法的功能是通过笔墨运用表达书家的意志、情怀、修养。唐代欧阳询《八诀》云:“澄神静虑,端己正容,秉笔思生,临池志逸。”唐代孙过庭《书谱》云: “得时不如得器,得器不如得志。”唐代张怀瓘《书议》云:“ ...... (共44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