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鹊歌二首
其一
南山有乌,北山张罗。
乌自高飞,罗当奈何!
其二
乌鹊双飞,不乐凤凰。
妾是庶人,不乐宋王!
——清·沈德潜《古诗源》卷一
这两首小诗,表现了古代平民妇女为护卫人格尊严和纯真爱情,而以死抗暴的高尚品质和斗争精神。《古诗源》引《彤管集》在录载本诗时,也提供了它诞生的历史背景:宋康王舍人(王的侍从小官)韩凭妻何氏很美。康王为强占何氏逮捕了韩凭,并把何氏禁闭在特造的青陵台中。何氏在写作了这两首乌鹊歌表明心志后,就上吊自杀以示抗议。据《史记·宋微子世家》载,宋康王名偃,于公元前318年自立为王,前286年被齐湣王所杀。此人荒淫残暴: “淫于酒、妇人,群臣谏者 ...... (共65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