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味精的安全性
(1) 联合国粮农组织 (FAO) 和世界卫生组织 (WHO) 宣布: 取消对味精的食用限量。
FAO/WHO食品添加剂法规委员会第19届会议对味精安全性问题作出结论认为:对味精每人每天摄入量不需作任何规定。
这次会议是1987年3月17日至23日在荷兰的海牙召开的,与会的有37个成员国和36个国际组织。原中国轻工业部食品局总工程师尤新高级工程师以中国代表团团长的身份参加了这次会议。这次会议是根据1987年2月16日至25日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对味精 (包括谷氨酸及其钠、钙、钾盐类) 的评价结果,即“对味精的ADI(可容许的每日摄入量) 不必作规定” 得出结论,一致认为: 作为一种增加食品风味 ...... (共135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