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有关所得税退库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 (首府) 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中心支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解决所得税分享改革后所得税退库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一步规范所得税退库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重新明确如下:
一、退库范围
(一) 按全国人大、国务院颁布的税收法规以及国务院或财政部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先征税、后退税办法 (以下简称“先征后退”) 需要退库的;
(二) 企业按计划预缴所得税税款,在税款清算 ...... (共310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