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收取《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证》 工本费的通知
外经贸部:
你部《关于 〈外派劳务人员许可证〉、〈外派劳务(研修生) 培训许可证〉、(外派劳务(研修生) 培训合格证〉适当收费问题的函》 ( [1996] 外经贸合函字第12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切实加强对外派劳务的管理,确保外派劳务人员 (研修生) 培训制度的顺利实施,同意外经贸部及其委托的部门和单位在向外派劳务人员 (研修生) 发放《外派劳务 (研修生) 培训合格证》 时收取工本费。《外派劳务人员许可证》 和《外派劳务(研修生) 培训许可证》 制发数量较小,且涉及企业负担,有关印制费用从外经贸部行政经费中开支,发放时不再收取工本费。
二、《外派劳务 (研修 ...... (共65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