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计委 农业部关于加大治理向农民乱收费力度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计委 (物价局)、农业厅 (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自1992年以来,各级财政、计划 (物价)、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规定,清理并公布取消涉及农民负担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对于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一些地方农村“三乱” 现象仍较严重。为此,各级财政、计划 (物价)、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结合学习贯彻“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大治理向农民乱收费的力度,继 ...... (共274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