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涉及乡镇(集体)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农业部,民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计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1] 23号) 规定,以及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2001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重点是清理整顿涉及乡镇(集体) 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和各种摊派。据此,我们对财政部、国家计委 (原国家物价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涉及乡镇(集体) 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批准,决定取消部分行政事 ...... (共141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