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监察部 审计署关于加强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 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1] 93号) 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加强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 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必须按照规定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
中央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或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款和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 ...... (共338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