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诠言训
〔题解〕 诠,就也。就万物之指以言其征,事之所谓,道之所依也,故曰“诠言”。
〔要略〕 《诠言》者,所以譬类人事之指,解喻治乱之体也,差择微言之眇①,诠以至理之文,而补缝过失之阙者也。
〔一〕 稽古太初②,人生于无,形于有,有形而制于物。能反其所生,若未有形,谓之真人。真人者,未始分于太一者也。圣人不为名尸,不为谋府,不为事任③,不为智主;藏无形,行无迹,游无朕④;不为福先,不为祸始;保于虚无,动于不得已⑤。欲福者或为祸,欲利者或离害⑥。故无为而宁者,失其所以宁则危;无事而治者,失其所以治则乱。
〔二〕 自信者不可以诽誉迁也,知足者不可以势利 ...... (共632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