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德卖田契
立永卖契
圆德今因乏用,情愿将继父遗下新祖田壹处,计田壹坵,粮计贰亩零,土坐山石岭脚溪中央,其四址:上至得业人田,下至大路,东至懋成田,西至大溪为界,具立四址分明,其田情愿出卖与坤山为业,三面议开,田价钱叁拾壹千文正。其钱当日随契收足,自卖之后,任从出钱人管业布种收花,中间别无伯叔兄弟子侄争执等事,此系两想(相)情愿,各无异言,恐后无凭,立此卖契为照。
再批:其田得业人自己担见并照。
又批:其田日后升科行粮并照。
道光拾贰年十月 日立永卖契圆德押。
见代 安和押。
按:此系卖田契。契文今存两份,一份为正契,一份为存底契书书。两契内容基本一致 ...... (共56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