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牛蹊田
牵牛以蹊①人之田,而夺之牛。牵牛以蹊者,信有罪矣, 而夺之牛, 罚已重矣。
——《左传·宣公十一年》
【注释】
①蹊 (xi): 践踏。
【意译】
牵牛人牵牛踏坏了别人地里的庄稼, 有人就把他的牛夺下来作为处罚。牵牛踏坏庄稼的人, 确实有错, 可是夺了他的牛,这样处罚就太过分了。
【解说】
“有法必依”自然准确,但“执法从严”就值得商榷。因为法律不是儿戏,一旦制定出来,就必须依法办事,如果为了某种需要,执法者任意从严从重,从表面看,是显示了法律的威严,实际上恰恰亵渎了法律的神圣。中国历史上,从来实行的就是“人治”,虽然历朝历代,都有自己的法典,但是,法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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