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高
崇高(壮美)在多数场合被考虑为美的基本范畴※之一。关于崇高论,最早可举出古代末期朗吉努斯※的学说。 他说的崇高(ψos),原义本来是“高度”,具有作为修辞学※理想状态的价值概念的意义。17世纪后,近代艺术向着与古典的“美”相反方向发展,为了顺应美学理论的要求,终于把“崇高”作为一种美的类型概念来使用。也就是说,18世纪时,伯克※和霍姆※等人通过强调美和崇高这两大美的种类在原理上的对立,推进了对二者特征的考察。特别是伯克,他从经验心理学立场出发,提出自我保存欲( Self— Preservation) 和社交性(Social nature)作为人类两大根本冲动,认为崇高起因于前者,美起因于后 ...... (共152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