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
(七节)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八节)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行其经尽故也。若欲再作经,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九节)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十节)风家表解而不了者,十二日愈。
【注一】急性传染病经过每有定期
此数节宜活看。盖言急性传染病之经过,每有定期之意而已。至经过长短各有不同,亦即急性传染病各有个性之特征也。例如肠热病之经过大概为三星期(亦称“三周”),肺炎之经过大概为十日或二星期,麻痘之经过自前驱发热以至于出疹结痂大概为十日至十余日,猩红热大概一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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