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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御西楼,召诸臣赐坐,从容讲论律义。(2280)

分类:明史·刑法志217字

此见载于《明太祖实录》卷28上“吴元年十二月甲辰”条,原文载:“律令成,命颁行之。初命李善长等详定律令,上每御西楼,召诸议律官及儒臣,皆赐坐讲论,以求至当。谓起居注熊鼎曰:吾适观群臣所定律令,有未安者,吾特以一己意见决之,而众辄以为然,鲜有执论。盖刑法重事也,苟失其中,则人无所措手足,何以垂法后世。鼎对曰:主上参于群议,断以睿见,诚为允当,请俟书成,更与廷臣看详而后颁之。上然其言。 ......     (共217字)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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