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铁路会计顾问美人贝克的《共同管理中国铁路计划书》①
第一说 万国铁路团
第一条 (职员) 英、法、日、美、中五国政府各派代表一人,以富有管理铁路经验常川驻华,并能以全力办理铁路者为合格。其薪俸由各本国政府支给,议事权应平等。比国当由法国代表,俄国因内乱之故不加入。
第二条 (资本) 为筹备开办经费起见,每国应于开办期内每月垫款一万元,至多以二年为度。铁路团成立后,应从速发行债票。此项债票由铁路团规定办法,每国人民所认购之数目应彼此平均。所有债票之还本付息,由该政府对于认购人担保。如某国人民不能认足,其应有之额,其余额应在最合宜之市场销售之。
第三条 (债票期限) 如未经团内中国代表之许可,无 ...... (共128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