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各省商办铁路的国有和民间创设铁路的要求
各省商办铁路,自鼎革以还,元气未复,金融停滞,已成者无从继续,未成者益难进行……自民国元年后以次收回,是亦我国铁路界中一重要事件也。特分别纪其大概于次。
一、湘路:……湘省路股名目繁杂,收集维艰,且又为收赎路款所挪用,故开工三载,仅成长沙至株洲铁路一百余里。识者多以为忧!至民国二年,遂议将粤汉干线之在湘境者及湖南所有三佛支路七分之三,均让归国有;并举代表陈文玮等到京,与交通部议订合同。该省铁路,遂收归部办,时民国二年7月也。
二、川路:川汉铁路自宜昌以至成都,原属四川铁路公司办理。因集股不易,观成无期,川路股东遂于民国元年5月召集股东 ...... (共129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