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防止重复建设,减缓地区间财力差距的扩大,支持西部大开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国务院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现将《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
国务院决定,改革现行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所得税收入的办法,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享。改革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如下:
一、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 ...... (共245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