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收费等问题的复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准设备监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函》 (国质检科函 [2005]288号) 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了保证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同意中国设备监理协会根据你局委托在组织专家对申请甲级和乙级《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 的单位进行评审时,向申请单位收取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
二、根据国务院对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注册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实行自律管理的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经费应由设备监理行业自律组织自行解决,不宜收取注册费。
三、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 ...... (共77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