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结构
指学位的分级。我国的学位结构有一个发展的过程。1963年拟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 (草案)》,基本上采取前苏联的做法。规定学位称号定为博士、副博士两级。大学本科毕业不设学位。198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三条规定:“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这种分级结构采取了世界上多数国家通行的做法,将学位分级与高等教育的不同阶段相联系,设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这种学位结构有利于派遣留学生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也易于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 (因为旧中国的学位也称学士、硕士、博士)。我国的三级学位结构也反映了我国学位制度的特色,如我国把 ...... (共45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