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土地制度
《八旗通志》卷一九称: “国初,诸王、勋戚及八旗臣工,俸糈之外,既赐园地。复按所属壮丁,拨给晌亩。”终清之世,土地收入始终是皇室贵族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
早在入关以前,满洲贵族已把设立农奴制庄园,作为重要的剥削手段。天命六年 (1621) 初,努尔哈赤命在明人所弃铁岭、范河一带设立八贝勒庄地。攻陷辽、沈地区以后,又在海州等地增授诸贝勒各三庄。①庄有专门的管庄人,庄丁是掳掠来的人口,“奴婢耕作,以输其主”。②皇太极时代,随着征服地域的扩大和掳掠人口的增加,农庄的数量不断膨胀。天聪四年(1630)皇太极没收大贝勒阿敏及其子洪科退财产时,留给阿敏本人庄6所 ...... (共115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