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土地制度
以官庄、王庄为代表的大土地所有制,为皇室贵族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来源,也是其特权地位得以世代相承袭的物质基础。然而,宗室贵族要从壮丁、佃户身上榨取更多的血汗,势必激化与后者的矛盾。清中叶以降,统治集团日益衰朽,壮丁、佃户的反抗斗争不断兴起。汉族地主、王府管事、庄头侵蚀庄地的活动也在加剧。这些线索的并行不悖与交织,说明皇族大地产遇到越来越棘手的难题。
早在康熙年间,畿辅地方的汉族地主就开始兼并旗地。由于有旗民不准交产的禁令,所以这种买卖多半是在 “典”的形式下进行的。“典”是一种只让渡使用权,但保留所有权及回赎权的财产交易形式。因为民人 ...... (共639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