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记下第二十一
【经文】
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①,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②;卒事,反丧服。虽诸父昆弟之丧③,如当父母之丧,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皆服其除丧之服;卒事,反丧服。 如三年之丧,则既④,其练、祥皆行。王父死⑤,未练、祥而孙又死,犹是附于王父也。
【今注】
①没丧:服丧期满。②除服:除丧后的服装,指服丧满两年后举行大祥时,孝子除去麻绖而穿的细麻布衣服。③诸父:伯父、叔父。昆弟:叔伯兄弟。为他们服丧用轻服。④顈(jiǒng):麻一类的植物。虞祭卒哭之后,变麻带为葛带,如无葛,就用代替。 既:虞祭卒哭之后。 ⑤王父:祖父。
【今译】
有父亲的丧服 ...... (共1634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