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多葛学派
古希腊的一个法学派别,产生于公元前4—3世纪,其创始人是芝诺。公元前300年左右,芝诺在雅典创立了第四个著名的学园,这个学园的第二个领导人是克吕斯帕斯,第三个领导人是潘乃蒂阿士。斯多葛学派认为自然法是普遍存在和至高无上的法则,它的效力远远超过人类领袖所制定的法律,这种自然法代表理性,遍及世界万物,它的命令就体现公正、客观。因此,人类所制定的法律应该符合永恒不变的自然法。斯多葛学派的政治法律思想对后来剥削阶级政治法律思想的发展影响很大。该学派的思想在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的著作中得到充分的阐述和进一步的发挥,自然法的理论后来被许多思想家和 ...... (共28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