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等级
又称“第四阶级”、“第四政府部门”,是西方对新闻界的政治权力和社会地位的喻示。1772年,英国记者经过多年争取获得国会旁听权,可以公开报道议员的发言和辩论,记者地位有所提高,后被人称为继贵族、僧侣、资产者后的“第四阶级”,认为记者的地位特殊。在美国,政治家托·杰弗逊提出,自由报刊应是对行政、立法、司法三权起制衡作用的“第四种权力”。1980年,埃及总统萨达特提出要把新闻机构建成独立于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权力机构”,埃及宪法作了相关的规定。美国政治家道·凯特还提出,新闻机构应是与行政、立法、司法并存的“政府的第四个部门”。在西方,“ ...... (共30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