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产关系
从田制来看,西周有一种是彻法。《孟子》说彻者彻也。可见这是当时通行的人人都懂的话,但是后来却把正确的解释失传了。后来有人说,彻为什一之税,或者说,天下之通法也。
其实西周是有着公田和私田之分的。但是两者原来都是属于原始公社中的公有财产。公刘时代周部族征服这些原始的农业公社,彻取公社土地十一分之一作为公田谓之彻,彻就是彻取。《大雅·笃公刘》之诗曰“度其隰原,彻田为粮”,这是彻法的开始。后来周宣王征服了谢人,还是承袭了这个办法,故《大雅·崧高》之诗曰“: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田。”就是统治者彻取公社土地的一部分作为公田,它只是为借助人民进 ...... (共548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