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68.民国元年十二月初四日
立杜绝卖地契人安然,因正用,今将自置地壹段,坐落杨家庄东北,计地贰亩七分伍厘伍毫,烦中说合,情愿卖与纪某名下永远为业。三面言明,时值卖价洋贰拾元整,其洋笔下交足,并无私债折准亦无零星等弊。自卖之后,倘有本族及地邻人等争竞违碍者,俱有卖主一面承管,与买主无干。此系两家均愿,各无返悔。预后有凭,立此卖契存据。
弓口四至并图开列于后。
中华民国元年十二月初四日阴历十月二十四日① 立杜绝卖地契人 安 然
村长 王荫枫
中保人 张海七
地保人 邵永泰
买 契买主姓名纪某不动产种类地座落杨家庄面积二亩七分五厘五毫四至东 南 西 北卖价洋二十元应纳税额洋一元 ...... (共44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