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0.咸丰二年四月六日
立杜绝卖地契人郑彤轩,因乏用,今将祖置园地亩,坐落西沽北运河边税局周围,计地拾八亩四分贰厘,四至弓口开列于后,烦中说合,情愿出卖与崇文堂顾名下永远为业。三面言明,时价银七十两整,其银笔下交足,并无私债折准等弊。自卖之后,如有亲族弟男子侄争竞为碍者,有卖主、中人一面承管。恐后无凭,立卖契存照。
计开四至弓口:南长九十七弓,北长三十五弓东宽七十贰弓,西宽六十贰弓;
南至买主,北至郭致中,东至北运河,西至庄台。
此地内树木、房、井、在内。
咸丰二年四月六日 立卖地契人 郑彤轩
同中友 赵相贤、张四海
地方 杨名远
于民国十七年三月十九日,经崇文 ...... (共187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