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66.民国元年十月初六日
立卖杜绝地契人张海安、张海文同侄六,因手乏无措,今将河滩地坐落娄家庄南,计地三段共陆亩伍分贰厘伍毫,烦中说合,情愿卖与马某名下永远为业。同中三面言明,每亩卖价大洋贰拾伍圆,共洋壹佰陆拾叁圆壹角贰分伍,其洋当面笔下交足,并无零星私债折准等弊。至卖自后,倘有户族长幼弟男子侄争竞违碍者,尽在卖主一面承管,不与买主相涉。此系两家情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卖杜绝地契为证。
计开弓口四至开列于后:
一段:东西均长壹佰零壹弓,南北均宽壹拾四弓伍,共地六亩壹分零二,
东至海河,西至孙姓,南至姓,北至王姓;
二段东边:东西均长九弓八,南北均宽六弓四, ...... (共60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