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唐人義疏及其他
漢代學者,重在明經義,唐代學者,既須明經,又必明注。唐代之義疏,其旨即在明經,又明注義。唐初以經學的章句繁雜,解釋紛紜,無所取正。唐太宗詔國子祭酒孔穎達與諸儒撰《五經正義》,凡一百七十卷。于貞觀十六年(642年)交付國子使用。 孔穎達死後, 博士馬嘉運駁孔氏 《正義》之失。 詔更定,未就。至高宗永徽二年 (651年),交諸臣考證,並修改增損。永徽四年(653年),正式頒布使用。從此每年明經考試,即依《五經正義》 為準。漢代設博士,雖所立均為今文經,但每經尚有數家。如禮經,即有戴德、戴聖、慶普三家之學。而從唐代起,三禮之學在法定上衹有鄭玄一家,成為統 ...... (共1701字) [阅读本文]>>